为提高学位工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质量,保证学位论文在结构和格式上的规范与统一,根据《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以及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担负专门法律实践工作或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一般10-20万字,摘要为3000-5000字;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一般2.5-5万字,摘要为1000-3000字。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与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是研究论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
二、学位论文的结构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依次为:(1)论文封面;(2)扉页;(3)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4)中、外文论文目录; (5)中文摘要;(6)外文摘要;(7)符号说明(没有可不用);(8)论文正文(包括文献综述);(9)附录、附图表;(10)引文出处及参考文献;(11)致谢;(1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13)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14)外文论文。
三、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论文封面:采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封面。封面的论文题目需要中、外文标示。用小二号加重黑体字打印封面的中文论文题目,用三号加重打印封面外文论文题目,四号加重黑体字打印脊背处论文题目和封面作者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论文完成时间、密级、学校代码、学号、分类号等内容。论文题目不得超过30个汉字。论文题目要体现专业性,就是能让人判断属于什么样的专业性质的论文;论文题目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在中国期刊网同名的研究生论文最好不要超过5个,同名文献不要超过20个;分类号须采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标注。
(二)扉页:论文设扉页,其内容与封面相同,送交校学位办公室、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论文其扉页由本人用碳素钢笔填写。
(三)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在向校学位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提交论文时必须在要求签名处签字。
(四)论文目录:论文需要有中外文目录各一份。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并注明页码。标题应简明扼要。中文的“目录”标题字用小三号加重黑体字打印,目录内容用小四号宋体打印。外文的“目录”标题字用加重小三号字体大写字母打印,目录内容用小四号字体小写字母打印。
(五)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内容要点,其中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结果、结论及意义等,并注意突出论文中的新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的成果,并在摘要后列出3-5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相隔。切记中文摘要不要写成论文写作思路,不要在摘要中出现诸如“本文认为”、“笔者认为”、“我认为”等字样。关键词应体现论文的主要内容,词组符合学术规范。“中文摘要” 标题字用小三号加重黑体字打印,摘要内容用小四号宋体打印。
(六)外文摘要:外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一致,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并在其后列出与中文相对应的外文关键词。“摘要”标题字用加重小三号字体大写字母打印,摘要内容用小四号字体小写字母打印。
(七)符号说明:介绍论文中所用符号表示的意义。
(八)论文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论文应在前言中包含必要的文献综述,并用小标题标明。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其行文方式和文体的格局,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不同而变化,灵活掌握。论文题目用小三号黑体字打印,内容用小四号宋体打印,一般每行33~37字,每页29~31行。每页要有页眉,其上居中打印“山东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字样,页码标注在页面低端(页角)外侧。 硕士论文不要设章节,硕士论文的格式采用“一、(一)、1、(1)……”形式,论文中的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加重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加重黑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加重黑体打印,在三级标题以下不再设标题,与正文形式相同。标题应简明扼要,体现阐述内容的重点,无标点符号。博士论文视情况可设章节形式。论文中的章的标题用小三号加重黑体;节的标题用四号加重黑体;目及子目以下的标题用小四号加重黑体打印,标题应简明扼要,体现阐述内容的重点,无标点符号。
l 一级标题,例如:一、物权行为的历史发展
节标题序号与标题名之间空一个汉字符(下同)。采用小三号黑体(14pt)字居左书写,行距为固定值20磅,段前空24磅,段后空6磅。
l 二级标题,例如:(一)德国法上的犯罪概念
采用四号黑体,13pt字居左书写,行距为固定值20磅,段前空12磅,段后空6磅。
l 三级标题,例如:1、概念界定
采用黑体小四号(12pt)字居左书写,行距为固定值20磅,段前空12磅,段后空6磅。
(九)附录、附图表: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实验性图片;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十)引文出处及参考文献:人文社科类学位论文应有详细的引文出处,格式应规范,一般标注于论文每一页的下方。参考文献按文中使用的顺序列出,并注明文献的作者、题名、刊物(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页码等。硕士论文的注释不应少于30项,参考文献不应少于50项,博士论文的注释不应少于60项,参考文献不应少于100项。具体要求:
采用脚注方式,当页注码,用序号①②③……表示,注释采用小五号。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尽量不引用网上资料。
引用图表,直接在图表下注出来源,不用脚注。
众所周知的作品,如《列宁选集》等,以及法律文件,不注出作者。
禁止为注释而注释(即正文中法条已标明具体名称和条文则不要注释,如《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
范例如下:
1.专著类(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不要写“x月第x版”)
郑孟状:《票据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2.期刊论文类(引文出自期刊的,不要有“载”、“载于”字样)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教材和主编、编类
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德]克里斯蒂安·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卷),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如是法律文本译著,则为:
孙建江、郭站红、朱亚芬译:《魁北克民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0条。
5.报纸类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4版。
6.析出文献类
[荷]杜威·佛克马:《走向新世界主义》,载《全球化与后殖民批评》, 王宁、薛晓源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7-266页。
7.网络资料类
吴焕:《北京市消协公布四行业霸王条款,不平等合同是罪魁祸首》,
8.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文件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期刊应注明卷、号和时间。
(六)文后参考文献
与注释体例相同,但不注明页码。
按中文著作类、中文论文类、外文论著类(著作放论文前)先后顺序排列。
(十一)致谢:系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的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之词。
(十二)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出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主要学术论文清单,包括顺序号、论文题名、刊物名称、卷册号及年月、起止页码、论文署名位次。
(十三)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论文答辩通过后,送校学位办公室、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论文需将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填入《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中。
(十四)外文论文:
1.外文论文写作的形式:
可根据本学科的实际选择以下写作形式的其中一种。
①与中文全文在内容和形式上完全一致的外文全文。
②两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可以在外文期刊上发表(含已发表)的外文论文。
2.外语写作的要求:
学位论文外语写作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符合该种语言的写作规范,能准确反映作者的学术思想。论文内容用小四号字体小写字母打印。
附件: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学位论文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