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检测情况说明
(一)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10%小于30%(不含30%)的,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如确认学位论文中不存在抄袭行为,可直接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60%之间(含30%,不含60%)的,研究生必须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情况表》并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由导师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和答辩;
(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60%(含60%)的,需由分会组成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人工鉴定。如确认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需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如确认学位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需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鉴定专家签字、分会签署意见,在提交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修改后的论文由山东大学学位办统一进行集中检测(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查看本通知第一条),复检重复比仍高于30%者,终止本次申请答辩。
二、论文装订
根据论文检测报告认真修改后,导师确认可以装订打印的,可直接去打印社装订打印。5月11日前提交5本论文给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答辩结束后,提交4本论文图书馆存档(2本胶装、2本线状)。由于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会对部分学生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故图书馆存档的4本论文最好答辩结束后再打印。
附件: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