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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4:46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接收二志愿考生调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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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院现有部分专业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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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我院现有部分专业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
.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必须满足山东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具有研究生院的学校。
3.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4.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5.考生调剂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招生单位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其他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请于3月21日—26日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yz.sdu.edu.cn/)中进行报名。此前我校不接收任何书面申请、邮件申请或电话申请,所有调剂数据均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名为准。
2.二志愿调剂考生的复试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3、我院拟接受调剂的专业有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政治学理论以及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4、部分优秀生源可享受计划内及省府委培资格。
咨询电话:5688926、568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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