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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3日 10:33

2015年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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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编辑:

(一)法学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法学理论:法理学

民商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刑法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20%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法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20%

(三)行政管理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各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国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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