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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11:01

2017年法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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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笔试。

编辑:

 3月21日下午笔试。3月22日上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法学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法学理论:法理学

民商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刑法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法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三)行政管理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各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国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也分别排名。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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