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笔试。3月22日上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法学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法学理论:法理学
民商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刑法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法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三)行政管理专业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各100分。
2.复试笔试科目: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
3.复试面试内容:
专业综合和外国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4.拟录取排名方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也分别排名。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