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及体检安排
资格审查及体检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二、学院报道
3月20日下午2:30——5:00,法学院203报道。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3月21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法学理论、刑法学,面试地点法学院204;
(法学)法硕、(非法学)法硕,面试地点法学院205;
行政管理,面试地点法学院209。
笔试:3月21日16:20-18:20;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研究生处现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