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第十九期玛珈山判例论坛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曲彩云律师,葛绪强律师,法学院马莉萍老师出席了本次活动,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和英良泰业律所的部分实习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曲彩云律师将案情进行了简要介绍,迟某为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营业主,其雇员马某对张某进行了人身伤害,检察院对马某的伤害行为提起了公诉。法院裁定此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驳回起诉。张某在提起上诉的同时申请工伤鉴定。经过一系列程序,认定张某不属于工伤。二审法院裁定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本案有两个焦点问题,第一:张某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务的而受伤害;第二: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曲彩云律师认为,张某所受伤害属于因张某与马某之间的私人恩怨所至,不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理论,迟某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不再适用雇佣关系。
在探讨案例的过程中,葛律师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分从实践角度做了说明。在交流阶段,马莉萍老师就此案进行了法理分析,在场同学也纷纷针对此案的焦点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本次论坛为法苑学子与律师的交流提供了平台,在现实的案例中同学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定了走好法学之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