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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9日 01:18

第四十四期“山海法韵”论坛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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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晚7:00,由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社协办的第四十四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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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晚7:00,由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山东大学(威海)法学社协办的第四十四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以刑事检察为视角谈防范冤假错案”为主题。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姜志芳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教授担任主持。

 论坛开始,姜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论坛的主讲嘉宾后,就论坛的主题进行了背景分析,让大家对我国当前的刑事检察现状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姜院长的介绍后,姜志芳委员正式开始了本次论坛的讲座。姜志芳委员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特别是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0余年,办理了百余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撰写了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具有丰富的刑事检察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本次论坛,姜委员首先简单介绍了中国晚清四大冤案和1989年纽约“中央公园慢跑者”被强奸案。通过古今中外冤假错案的对比,姜委员指出,即使在法律程序相对完善的西方国家,也存在很多冤假错案,这是由社会、经济、司法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接下来,姜委员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冤案、河南平顶山天价过路费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这三大著名案件。从案情发生到刑事侦查、再到律师辩护和法院审判,姜委员将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将法理与案例相印证,让大家收获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随后,姜委员详细分析了冤错案背后刑事诉讼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在侦查阶段,非法获取的证据未能得到有效监督,口供中心主义的错误理念仍十分突出;在公诉阶段,不能恪守严格的证据审查标准,尤其是非法证据的排除降低定罪标准;在审判阶段,放松对证据链条的要求,固守疑罪从轻而非疑罪从无。在此基础上,姜委员着重指出出现冤假错案的两个重要原因:执法理念的偏差,特别是有罪推定理念根深蒂固,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奠定了冤错案件形成的主观基础;维稳思想、外部力量的干扰是导致重大冤错案件出现的重要原因。最后,姜委员强调,秉承现代法治理念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现代法治理念——法律权威、限制公权、保障人权、司法公正。

 在姜志芳委员精彩的讲说后,同学们就如何防范冤假错案、相关法律的完善等问题与姜委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学们争先发言,姜委员有问必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自由交流时间结束后,姜院长对姜委员鞭辟入里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倡导同学们以本次讲座为契机,学会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将现代法治理念寓于学习与工作的始终。最后,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姜志芳委员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至此,本次活动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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