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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7日 00:51

第四十五期“山海法韵”论坛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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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19:00,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第45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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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19:00,由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第45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召开。本期论坛的主题是“类推在指导性案例中的适用方式 ”。本期论坛邀请到了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孙光宁老师担任主讲嘉宾。

 论坛开始,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孙老师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成果,同学们对孙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主持人对本次论坛主题的背景进行简短介绍之后,孙老师开始为同学们详细讲解类推在指导性案例中的适用方式。通过介绍传统司法中的类推,分析“指导性案例6号、15号、11号”,孙老师从公法与私法、民商事司法与刑事司法、类推的显性适用与隐性适用等多个角度向同学们展示了“类推”适用的广泛性。孙老师指出,指导性案例的分析仍然没有为类推的核心问题——“相似点的确定”提供终极答案。类推的广泛存在源于法律思维过程的普遍存在,而主观思维过程和状态并不能直接外显并加以规制,这决定了也许相似点的判定将恒久是一个无法从终极意义上解决的问题,在司法个案中大多表现为主审法官的决断。每个指导性案例都经过了层层筛选,是具有典型性的经典案例,特别是其中的裁判要点和裁判理由,集中体现了指导性案例中所包含的法律适用方法,是最具借鉴和研习价值的内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研习指导性案例及其所包含的法律适用方法,能够提升司法者进行审判活动的能力和素质,这对于法治建设来说更具有长远意义。类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由法律思维水平予以保证和规制的,只有法律职业群体提升自身的思维能力和水平,才能使得类推在司法实践中获得正当性。

 孙老师对“类推在指导性案例中的适用方式”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讲解之后,论坛进入到师生的交流互动环节。本次论坛不仅吸引了研究生同学的参加,更有很多本科生来到现场,在这一环节同学们就类推过程中相似点的判断、类推的隐性适用对刑法“罪刑法定、禁止类推”的挑战、形势政策对类推适用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与老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活动的最后,孙老师强调说,指导性案例中所包含的类推适用,能够为地方各级法院的法官带来提示和启发,有利于强化其法律思维水平。无论是否直接在判决书中直接援引,只要认真研习指导性案例,领会其中类推适用的把握和操作,法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就能够得到提升,这也许正是指导性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类推适用所产生的间接却更加深远的影响。至此,本次论坛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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