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1日第五十期“山海法韵”论坛于19点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行。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了张伟强老师担任主讲嘉宾。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司法产品的性质与供给”,吸引了众多硕士研究生前来参与。
张老师的演讲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对公共物品、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进行介绍与讲解,二是有关公共供给与私人供给的问题,最后是有关市场机制对公共司法的启示。张伟强老师年轻有为,视野开阔,为同学们带来了全新的视角,引发了同学们的许多思考。张老师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将司法比作一种产品,从公共物品、私人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入手,引入了对司法究竟属于公共供给还是私人供给的思考。张老师指出,司法的终极产品是公共物品,然直接产品中,有关个案纠纷则更倾向于私人物品,有关规则创制则倾向于公共物品。张伟强老师在陈述自己观点的同时更是旁征博引,为同学们例举了大量国外的特别是美国的现实情况,包括“租用法官”,“司法创收”等概念或观点,对此,同学们纷纷表示出强烈的好奇与求知欲。讲座中,张老师娓娓道来,循循善诱,同学们更是享受到了一场有如春风拂面般的精神洗礼。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思想的火花猛烈地碰撞,更是将讲座推向了另一个高潮。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完美落下帷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论坛结束后同学们的热情不减,仍然与张老师进行热烈交流。通过本次论坛,同学们开拓了视野,特别是对法经济学方面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相信本次论坛将会给同学们带来更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