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五十二期“山海法韵”论坛于2015年4月11日晚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特地邀请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曹磊担任嘉宾。曹磊法官以“法官如何思考”为主题,为同学们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
报告从案例引起的争议入手,通过展示法官不同观点的现实碰撞,引出“同案不同判”这个贯穿整个报告的话题。重庆烟灰缸案,济南菜墩案、深圳玻璃案等相似的案件在不同地区的不同法官得出的裁判结果大相径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结合自己多年丰富的实务经验,曹磊法官为我们重点分析了报告的主题,法官如何思考?哪些因素影响法官的裁判过程?他总结了这样八个因素:知识结构、法律方法运用水平、逻辑与经验、司法动机、人生经历、性格(勇气与魄力)、情绪和良知。曹磊法官强调,一个优秀的法官必然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广泛的涉猎领域,正如博登海默所说“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与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之后通过引用陈金钊教授的名言,分析罗素悖论,讲述所罗门断案等论证了法律逻辑的重要性。通过对宋鱼水、邹碧华、卢建平等著名法律工作者或是人生经历的分析或是名言、著作的引用,告诉大家人生经历和性格等个性因素怎样影响着法官的判案过程。“一个法律人不仅要信仰法律,更要有良知。”这是曹法官对大家的忠告。最后,曹磊法官与大家分享了他心目中理想的法官形象,首先,不拒绝个性,其次,他认为法官的天职在于追求平衡的艺术。这就是一个理想法官应该拥有的素质:独立思考和利益平衡。
之后的讨论与答疑环节中,同学们积极提问,就法律基本原则在实务中的运用、判例法和成文法的优劣、司法的去行政化等问题向曹法官请教交流,曹法官就这些问题给与了非常详细深刻的解答,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曹磊法官在短短的两个小时的时间内与大家做了最大限度的交流,结合其丰富的工作经验,通过许多具体的案例与精心准备的课件,非常生动幽默地为大家解读了“法官如何思考”,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引人入胜。大家更是通过直接的面对面交流,非常真实地领略了一位优秀法官的卓然风采。相信通过本次论坛,同学们能够对法官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对同学们的目前的学习和今后的就业也能带来一定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