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下午4点,第五十四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举行。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刘世定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汪全胜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姜世波副院长、张景明副教授、宋琳璘老师、刘洋老师、卫学芝老师也参加了此次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产权研究的若干问题”,吸引了众多老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前来参与。
“齐书院以习治国,施教于课堂内外,他与学生们究学问、话生活、谈古今中外和现实理想;走民间以思天下,奔波在城乡之间,他领学生们入实地,访民情,研社稷民生与济世经国;他是我们身边和蔼可亲的长辈,他是我们心中博识儒雅的学者。”论坛伊始,汪院长引用刘教授获北大首届“十佳导师”颁奖词作为开场白,随后刘教授开始作主题演讲。
论坛的第一个主题为“产权研究的一种特殊视角和方法”。刘教授从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展示了对“产权”的定义,让大家对“产权”有了初步的了解。接着,通过引入“社会学关注的占有”和“个人预期收益和他人占有状态的均衡”,刘教授进一步阐释出,社会学下的“产权”即是得到社会认可的占有。此处的社会认可,指社会成员间对各自占有资源的相互认可。社会认可的占有的完全形态是占有得到社会所有成员的一致赞同。与此相应,完全的产权是得到社会成员一致赞同的产权。然而,即使人们意识到建立产权制度避免两败俱伤结局的必要,并且每个人通过占有认可基础上的合作都能够取得净收益,但由于产权安排特有的性质,一致赞同的达成也仍然存在某些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接着,刘教授提出了面对社会认可难题的研究路径,一条路径是诉诸具有相对强力优势的国家力量,假定国家界定产权。另一条路径是诉诸演化,即在社会成员的互动中自然形成为参与者们所认可的占有。刘教授也具体阐释了“为什么国家是产权界定中的双刃剑”和“社会急剧分化对经济资源占有的社会认可程度的影响”问题。论坛的后面三个主题应对着中国社会中的现实问题——“同产不同权”、“金融体制与产权价值”、“外溢数据与产权的社会界定”。刘教授将时下热门的社会问题与“产权”相结合,深入浅出、视角新颖、引人深思,给在座众多老师和同学以启发。
在随后的互动交流环节中,刘洋老师提出“在社会调查中,如何处理因敏感问题而被受访者拒绝采访”的问题,另外两位同学从“政府收益与公民占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疑问,刘教授也一一给予深刻全面的回答,引得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此次论坛是社会学与法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的交流,碰撞出了思想激烈的火花。
刘教授不仅学术造诣高深、思想深刻,而且讲授风格随和亲切,让人如沐春风,同学们也深深地被其儒雅的学者风范折服。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