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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01

法学院举办“从以德治国到依法治国:中国社会治理逻辑的变迁”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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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建设,梳理德法史程”,11月19日,法学院于商学院447举办“从以德治国到依法治国:中国社会治理逻辑的变迁”专题讲座,华南师范大学教授魏则胜担任主讲人,法学院院长汪全胜主持,法学院本科、硕士、博士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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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法治建设,梳理德法史程”,11月19日,法学院于商学院447举办“从以德治国到依法治国:中国社会治理逻辑的变迁”专题讲座,华南师范大学教授魏则胜担任主讲人,法学院院长汪全胜主持,法学院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魏则胜教授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逻辑的起点——“人性假设”讲起,全面论述了我国从以德治国到依法治国理念逻辑变迁含义、原因及深层次社会伦理理论。他首先以“人性假设”作为社会治理逻辑理念起点,解析人性假设作为最基本人的需求、基础存在,成为社会科学理论基础。接着,他从“天道”、“人道”和“公道”谈起,指出“以德治国”是对“人道”的承认和尊重,当人道和公道冲突时,应当遵循人道。进而,分析指出以德治国的现实含义是统治者或掌握了社会治理权力的人,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以自身的良好品德为基础,以仁义道德方式对待普通百姓,以正义的方式处理社会事务。随后,魏则胜教授分析“依法治国”含义,简言之为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具体为两方面要求:治理权力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和公民的遵纪守法。最后,魏教授详细阐释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逻辑关系,其二者具有存在关系、递进关系、转换关系和技术关系,并表示德治和法治的基础是道治,当一个时代或社会,对于正道看法改变时,德和法也会跟着改变,并总结出:没有不变的德,也没有不变的法。

互动环节中,汪全胜院长先与魏则胜教授就“法治”与“德治”当前主流社会治理逻辑进行学术交流,并对魏则胜教授主张的“德治与法治的结合”表示认可。同学们也在听取了魏则胜教授精彩学术报告后提出相关问题,魏则胜教授一一耐心解答。最后,汪全胜院长对魏则胜教授精彩的学术报告表示感谢,并幽默指出魏则胜教授是研究德治教授,其本人是研究法治教授,二人在讲台上代表了中国社会治理逻辑的变迁。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学术报告,深化了法学专业学生对法治与德治的理解,激发了同学们研究社会治理逻辑的兴趣,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相信同学们会在日后的专业学习中,注重法治深层次含义研究,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断努力。

法学院举办“从以德治国到依法治国:中国社会治理逻辑的变迁”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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