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晚七点,第五十九期“山海法韵”论坛在法学院模拟仲裁庭成功举行。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了威海卫律师事务所姜华丽主任担任主讲嘉宾。姜华丽律师,1989 年开始在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工作,后调任威海市司法局工作,自2001年至今任山东威海卫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环翠区十佳政法女杰、威海市“2015年度政法人物”、威海首届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本次论坛“公司纠纷案件的思维与策略”为主题,吸引了众多硕士研究生前来参与。
此次“公司纠纷案件的思维与策略”讲座,姜律师从股东资格的认定和股权回购、股东知情权、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及表决权、股东解散公司四个方面展开讲述,结合案例、深入浅出,给同学们进行了深刻的知识洗礼。第一部分关于股东资格的认定和股权回购方面,姜律师讲到,股东资格的认定不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而应进行实质审查,在具体案例中,原股东已与公司签订退股协议,虽然没有及时在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协议依然有效,该股东已不具备股东资格。随后,在讲述股东知情权时,姜律师认为股东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前提下具有知情权,公司应当配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股东请求委托他人查阅公司有关档案材料的,应说明理由并征得公司同意。紧接着,姜律师给同学们讲述股东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及表决权行使,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只有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才无效,而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最后姜律师讲解股东解散公司诉讼,说明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至此,同学们对公司纠纷案件思维与策略有了一个充分且全面的认识。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思想的火花激烈碰撞,更是将讲座推向了另一个高潮。
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姜律师细致深入的讲解为同学们带来了一次丰盛的学术盛宴。通过本次学术论坛,同学们大大开拓了视野,对“公司纠纷案件的思维与策略”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