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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11:53

第六十四期“山海法韵”论坛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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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晚七点,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主办的“山海法韵”学术论坛第六十四期“制度三要素和中国法制建设”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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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0日晚七点,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主办的“山海法韵”学术论坛第六十四期“制度三要素和中国法制建设”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我校副教授范广垠老师为研究生作了一场学术讲座。整个会议室座无虚席,现场气氛持续高涨。

  范老师在政治学理论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是苏州大学政治学理论博士,副教授,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执教多年,范老师个人所发表的学术文章涉及到政治哲学、政府改革、文化管理、风险管理、公共政策、组织行为等多个方面,近年主要从事消费政治学和消费治理研究,本人讲授的课程有《行政管理学》、《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组织理论与组织管理》等。

  讲座开始,范老师首先提出是什么在维持秩序的问题,进而引出了制度内涵三要素即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并强调制度的规制性是三要素的核心成分,包括规制性暴力,奖惩和权益性策略反应,应当重视规制性对人的行为强制和调节作用。规制需中立的第三方监督实施,这样,政府就要充当规制制定者、仲裁者和强制实施者三位一体的角色。在谈到到文化人类学研究对象及其观点时,范老师指出人类学研究人本身和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分为具有自然科学性质的体制人类学和具有社会科学性质的文化人类学,文化是人们应对环境挑战而采取的一种生存方式和生存策略,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文化也就按照惯性向下传递,但一旦环境有了重大改变,人的生存策略也随之改变。在制度三要素与中国道德和法制建设的意义上,范老师总结了两点结论,结论一:与纯粹的利他主义道德相比,制度的规制性所表现的道德境界不高,但它确实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是保障和发展社会道德的关键。结论二:法律制度建设需要现代意义上的规范性,传统文化的价值结构与现代文明不相兼容。传统文化的学习主要是一种治道的学习,是现代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和有益的补充。范老师幽默的交流方式博得听众阵阵掌声,同学们表示收获颇丰。

  “山海法韵”论坛系列活动是我院研究生会开展的一项学术研究与交流特色活动,旨在为校内外教师与研究生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专题讲座或科研经验心得的分享,积极营造崇尚科学、锐意创新的学院文化氛围,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学生步入学术科研的康庄大道。

                                                                                                                                                            文/张楠 图/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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