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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16:54

第六十七期山海法韵论坛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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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晚七点,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主办的“山海法韵”学术论坛第六十七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案例评析——以最高院指导性案例为蓝本”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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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晚七点,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主办的“山海法韵”学术论坛第六十七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点案例评析——以最高院指导性案例为蓝本”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活动邀请我院民商法原蓉蓉老师与研究生作了一场学术分享交流会。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发言,整体上达到交流互动、教学相长的效果。

  本场讲座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嘉宾简介、嘉宾演讲和答疑解惑环节。第一环节中,主要介绍原老师的教育背景、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原蓉蓉老师,毕业于山东大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讲授课程有债权法、市场规制法以及道德与法律等;在《民商法论丛》、《学术论坛》、《河套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合同解除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英国合同受挫的法律后果》、《论英美合同法中默示条款的补充及其借鉴》等论文数篇;出版专著《英美法中的合同受挫制度研究》一部;主持校级科研项目2项。第二环节中,原老师以最高院第17号、23号、64号指导性案例为蓝本,分析法院在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认定时的审判思路,并反思其中的未明之处。在对现行法律中经营者告知义务的规范体系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平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如何确定告知信息的范围,在消费者身份的认定、商品瑕疵的证明、告知义务的证明等问题上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第三个环节中,原老师与在场的同学们讨论了“生活消费”的范围认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的区分与判定等基本问题。最后,原老师提出当下的热点话题之一即“共享经济”,她指出在当下经济增速放缓时期,共享经济给中国带来了难得的重大机遇与发展机会,但不可忽略的是,“共享经济”模式的应运而生也会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一系列难题与挑战。原老师建议同学们在写文章时,可以以此为突破点,结合热点话题,找准争议条款,分析法律实践,提出自己的主张与见解。

  “山海法韵”论坛系列活动是我院研究生会开展的一项学术研究与交流特色活动,旨在为校内外教师与研究生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积极营造崇尚科学、锐意创新的学院文化氛围。通过老师与学生之间的知识共鸣、思想碰撞和意见交流等,学生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亲身实践,积极思考,主动表达,相信在场的每位同学都能收获满满,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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