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学生对民法总则的理解,拓宽学术视野,提高法学素养,5月15日下午4点30分法学院举办“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与创新”讲座。此次讲座中,法学院荣幸邀请到山东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莅临讲授。讲座由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瑞君教授主持,法学院2016级全体研究生参加。
张平华教授从《民法总则》出台的立法意义、学术意义及实践意义出发,梳理了《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并着力剖析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重点章节中的创新性规定。最后,张平华教授回答了师生们提出的习惯的民法法源地位、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问题。讲座持续近两个小时,张平华教授以《民法总则》的整体结构与重点条文为基点,整合学术理论与实务经验,彰显了深厚的学术素养。
最后,王瑞君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精彩总结,表达了对同学们积极投身于学术研究的殷切希望。法学名家严谨踏实、孜孜不倦的治学精神,激励了同学们法学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也促进法学院形成愈发浓厚的学术学习氛围。
2017年5月15日
图/周杰 文/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