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晚19点,我院在法学院204会议室举办了“地方立法起草机制及其完善”主题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法治中国研究所副所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冯威博士主讲,法学院黄兰松博士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刘军教授、张伟强老师及法学院各年级研究生近70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主持人黄兰松对主讲人冯威博士的学术研究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在报告环节,冯威就“地方立法起草机制及其完善”这一目前地方立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阐释和解读。冯威指出,地方立法的规范与创新,需要从源头开始进行相应的制度和程序设计。冯威通过济南市政府对于山体保护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立法工作的案例指出,随着目前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参与了立法工作,但是普遍存在立法水平不高的问题。冯威认为,应当及时总结地方立法起草机制的正反经验,准确定位新时代地方立法在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中的功能与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规范立法起草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主讲人报告结束后,主持人黄兰松对主讲人报告内容进行了总结。讨论环节上,法学院院刘军副院长和张伟强老师向主讲人提出了问题,并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会听众对于“地方立法起草工作”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体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