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4时,在网络报告厅,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于佳佳教授应邀做题为“数字化时代的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张其山老师主持,部分教师和学生共计二百余人参加。
讲座伊始,于佳佳教授以“数字化给著作权带来的新威胁”为导入部分,进而引入了今天讲座的主题“数字化时代的侵犯著作权犯罪”。随后,于佳佳教授主要解读了以下问题:(一)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保护对象。(二)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分析,并将我国规定和德国规定对比。(三)侵犯著作权构成要件——主观方面的认定。(四)入罪门槛。(五)结论:刑法在打击著作权犯罪中数字化时代的著作权保护水平通过司法解释和地方法院的积极执法得到了提升,并不低于trips协议61条要求的“全球高的最低标准(the global high minimum standard)”。
最后,张其山老师对讲座做了简要总结,在感谢于佳佳教授到场讲座之余,鼓励师生在该领域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这次讲座不仅使同学们对数化时代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情形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而且提高了同学们对刑法的学习兴趣,在刑法领域的研究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