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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00:00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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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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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在高等学校倡导并形成崇尚诚实劳动、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对于保护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发展我校学科和学风建设,培养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在制度上防止学术腐败行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研究生会在此向全校研究生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牢记校训,继续发扬“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尊重科学事实,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的精神,积极宣传和加强学术道德自律。自觉维护学校及个人的学术声誉,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

2.树立法制观念,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引注规范。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中要明确注明所参考的文献、他人成果及其观点等内容,杜绝剽窃、抄袭、一稿多投等不良行为和作风。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从个人开始,从现在开始,勇做先行者。正确对待学术荣誉,勇于承担学术责任。端正和严肃学术纪律,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维护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努力营造一个自由、民主、公平、创新的良好学术环境及学术氛围。

4.坚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信念严谨求学,诚实做人。尊重科学事实,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坚决抵制为人、为学上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5.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忠于真理、探求真知,自觉维护学术尊严,模范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作为科学研究的直接目标和动力,把学术价值和创新性作为衡量学术水平的标准。反对投机取巧的作风和行为。

6.在科研、论文过程中要倡导严谨学风,防止学术浮躁,注重论文质量,发扬民主、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与利;反对在学术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端正和严肃学术纪律。

7.争做遵守和履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先行者。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间的自由讨论,创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

让我们从现在起,以身作则,秉承求是精神,追求卓越;倡导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学风,超越自我。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和谐校园而努力的同时,积极维护和加强学术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为繁荣学术研究事业贡献点滴!

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和加强学校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营造一个自由、民主、公平、创新的学术环境,为繁荣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大学的学术研究事业而奋斗、为繁荣中国的哲学与社会科学事业而奋斗!

 

法学院研究生会

2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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