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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在线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4日 00:00

自律、规范、诚信,坚守学术的纯洁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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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倡导贯彻良好的学风,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严格研究生学术纪律,法学院诉讼法研究生于4月20日在C区310对规范学术活动的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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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倡导贯彻良好的学风,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严格研究生学术纪律,法学院诉讼法研究生于4月20日在C区310对规范学术活动的文件进行了集体学习与讨论。

首先,由李源对本次学习文件进行总体介绍,突出了本次学习活动的宗旨和文件的精神。随后,通过宣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使得同学们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和舞弊作伪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同学们一致认为,对待学术中的不诚信行为应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同时注重提高学术素养,提高学术水准,提高学术作品质量。

之后,陈泊潭同学带领大家对《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尤其是第二章学术规范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评析,同学们普遍反映对学术规范的学习很有必要,对学术规范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此次学术规范的学习将会对以后的学术研究有很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提高了规范学术研究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最后,李海灵同学对《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传达,研究生们对此表达了规范学术活动的决心,并表示将从自身做起,自觉、自律、规范地进行学术研究,维护学术的纯洁品格。

本次学习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讨论中结束,通过本次学习,研究生们不仅认识到规范学术活动的重要性,而且鼓舞了大家自觉学习、遵守其的自觉性,增强了大家进行学术研究的信心。相信广大研究生们会在以后的学术活动中秉承山大优良的学风,严守学术纪律,为维护学术的尊严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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