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秘书处和外联组的部分同学前往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始了本学期首次“法院旁听”活动。虽然灰蒙蒙的天空飘起了细雨,但是大家仍然怀着无比激动和期待的心情,迈入了法院的大门。
接待我们的是法院政治处的丛主任,在她的指导和带领之下,我们开始了今天的旁听之旅。首先,我们走进了民事十一庭,接触了一个工程债务纠纷案。由于被告一方的拖欠工程款项,原告将其起诉。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某些工程款项的真伪问题,被告坚持认为是原告捏造了一部分的款项。经过法官的询问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在整个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双方出示的单据等证据进行理性的判断,这让同学们感触颇深。
第二个案件是一个未成年人抢劫案。但是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公开审判。正当我们要离开所在的刑事二庭时,得知被告人又因为家庭条件困难,无法委托辩护律师。所以法庭做出了休庭的决定,并且由法庭尽快指定律师辩护。虽然同学们没有成功的听到第一次的刑事案件有点遗憾,但是切实感受到了法律在司法事务中的实际运用,也感觉收获颇丰。
第三个案件是一个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被告人对公诉人所控诉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认错态度良好。而此案的焦点在于刑事附带的民事诉讼上。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太过分,并且有良多不切实际的成分,于是向法庭申请对医药费、伤残等级等进行重新鉴定。案件最终未做出审判,而是交予了被告人一个补偿原告的机会。同学们无不为法官的威严和智慧所折服。
今天的法院旁听活动,为中心本学期相关活动的开展开了一个好头。在一上午的旁听中,同学们获益匪浅,无论是法庭上庄严的气氛,还是法官高超的法律素养裁判技巧,都深深的震撼了我们。在这样的活动中,09级的同学们对法律和司法有了更加立体的认识,巩固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升华了对神圣法律的感情。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愿作为同学们翱翔于天空的翅膀,助我们飞得更高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