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森严信殊绝, 惟用法律自绳己。11月23日上午,学生法律服务中心部分成员来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本学期第一次“法院旁听”活动。
本次旁听分为两起案件:盗窃案与故意伤害案。盗窃案庭审伊始,由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并宣布开庭。随后,书记员宣布开庭并向被告询问其个人信息。在确定当事人不申请回避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随后,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让旁听人员初步了解了案情:被告人于2017年10月14日傍晚在篮球场内窃取被害人自行车一辆,车筐内有被害人的手机、包和钥匙,累积涉案金额3243元,抓获后归还全部涉案物品。接着,审判长向被告询问案情,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却屡次狡辩称自己当晚处于醉酒状态,并没有想要窃取被害人车辆。在公诉人出示证据后,审判长宣判量刑: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量刑判定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表示,若其没有狡辩行为,便不会令其拘役4个月,被告人追悔不已。第二起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案情为:被告与70岁左右的原告产生邻里纠纷,在被原告打后,被告还手,造成原告二级轻伤,致伤后,被告并没有悔过行为,因此原告起诉,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审判长分别询问案情后,原被告的陈述基本一致。随后,审判长协商赔偿金额,宣布休庭,等待宣判结果。庭审过程中,旁同学们认真仔细旁听,庭审现场十分严肃。
通过此次法院旁听活动,同学们加深了对司法实践尤其是诉讼程序的了解,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同时,此次法院旁听活动让同学们真实地感受到了审判的庄严、肃穆、严谨,以及法律的神圣,直观地了解了司法运作程序,更加深刻地明白法律的铁面无私与公平正义。相信在未来,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的成员们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