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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6:50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本科生科研助理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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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校区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学校于2009年实施了本科生科研助理(URAP)制度。经过11年的发展,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为广大学生与专业教师构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校区新一届本科生科研助理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选拔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选拔程序1、学院做好专业教师的动员工作,征集专业教师对本科生科研助理的需求以及具体要求;2、根据学院征集公示的科研助...

编辑:新网

为提升校区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学校于2009年实施了本科生科研助理(URAP)制度。经过11年的发展,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为广大学生与专业教师构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校区新一届本科生科研助理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选拔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1、学院做好专业教师的动员工作,征集专业教师对本科生科研助理的需求以及具体要求;

2、根据学院征集公示的科研助理需求(附件2),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学院递交《科研助理申请表》(附件1);

3、将《科研助理申请表》交由专业教师本人审核确定;

4、将签署专业教师意见的《科研助理申请表》于10月3日晚20:00-21:40交至法学院104室。

二、申请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可以申请;

2、申请人须尊重老师,尊重科研助理工作;

3、申请人为山东大学(威海)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具备较高研究能力,学有余力;

4、申请人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5、申请人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在班级前50%;

6、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的老师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学校鼓励并提倡将科研助理工作与“第十五届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合,其项目可在第十五届科研立项补充申报阶段进行申请;

2、每名本科生限申请成为一名专业教师的科研助理;

3、专业教师原则上1个项目课题最多配备两名本科生科研助理,若教师有多个课题则每个项目均可配备两名科研助理;

4、每名本科生科研助理在任职结束时需通过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以及“不合格”。学校将依据考评等级,为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级者颁发《本科生科研助理(URAP)证书》。


如有疑问请咨询 赵同学:1505390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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