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深学生法学思考,培养法学思维,4月10日晚,法学院(威海)于南辰楼2108举办“法思的脉络与传统”读书会。法学院(威海)副研究员牟利成老师带领参会学生研读美国作家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
牟利成老师首先围绕书籍序言和第一部分展开介绍。书籍内容主要包括法律与宗教的互动演变关系以及我国法学与西方法学的对比和未来发展预测。《法律与宗教》向我们呈现了一幅法律与宗教互斗互生的图景——宗教因法律而具有社会性,法律因宗教而具有神圣性;宗教的实质性排斥法律的形式性,法律的形式规则有利于秩序,而宗教的道德教条需要稳定的法律形式来完成秩序整合。而现代社会中,主客观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将法律与宗教割裂,这种割裂对法律和宗教都造成伤害,但也因此导致了二者尤其是法律现代的重生。牟老师通过法社会学的视角,将其理解为向死而生:当法律与宗教决裂之后,法律成为人人参与的社会民主生活本身,生活中充满了关于正义的共识,此时法律成为了一种新道德。法律因此又一次被人们所信仰,成为世俗中裹挟着宗教因素的法律。
结合对书籍的阅读思考,参会同学提出: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根基的中国法学语境下,法律的合法性基础何在?牟老师带领同学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进行辩证思考,指出试图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追寻法律的终极意义可能会遭遇困难,原因是现代法律本质扎根于西方文明,并且中国文化目前面临整全性、统一性危机;而移植与借鉴西方法治经验也是行不通的,因为社会性质与法律根基不同。牟老师认为,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用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制度躯体注入伦理魂魄,提供价值补足,才能真正让法律体现人民意志,被人民信仰。最后,牟老师对参会学生提出了将党的政治话语转变为学术话语,构建起中国自主的法学体系的殷切期望。
通过本次读书会,学生对西方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更多感悟,对中国未来的法学发展产生了更深思考。在历史与现代的辩证分析中,对法思的脉络与传统的理解更加深刻;在应然与实然的思辨中,为法理学领域的学习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