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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2:46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劳动的青春最出彩”——院级劳动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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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养劳动精神,丰富劳动知识,锻造劳动能力;弘扬爱劳动、爱学习的高尚品质,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学院现组织开展2021年“劳动的青春最出彩”——院级劳动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请各支部组织同学积极进行报名:一、活动时间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30日二、评选条件1、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

编辑:新网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培养劳动精神,丰富劳动知识,锻造劳动能力;弘扬爱劳动、爱学习的高尚品质,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学院现组织开展2021年“劳动的青春最出彩”——院级劳动之星评选活动。

活动具体方案如下,请各支部组织同学积极进行报名:

一、活动时间

20211120-20211130

二、评选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积极践行劳动精神、志愿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勤于劳动,踏实努力,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在岗位体验、企事业单位岗位见习、社会实践、校内外“公益服务”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年内累计劳动实践时长达60小时以上。

三、奖项设置

评选3名“山东大学(威海)院级劳动之星”

四、活动安排

1、个人申请:经支部宣传组织,由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21年度劳动之星推荐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申请;

2、组织评议: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评选出院级劳动之星,颁发荣誉证书;

3、择优推荐:从院级劳动之星中择优推荐1-2名校级劳动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校区团工委,参加校级劳动之星评议会。

五、材料报送

请各支部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21年度劳动之星推荐表》(附件1),收齐纸质版推荐表于1125日(周四)前报送至法学院103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并将下列电子版材料于1124日(周四)前发送至法学院团委邮箱:sduwhfxytw@163.com

1、《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21年度劳动之星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

2、《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2021年度劳动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联系人:邱同学

QQ2665101300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团委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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