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团委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21〕14号)要求,为提升学院学子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1. 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
2. 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3个)
(二)先进个人类:
1. 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2. 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4人)
3. 山东大学优秀团员
4. 山东大学青年突击手(1人)
5. 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6. 山东大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学生1人)
7. 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8. 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9. 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0. 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11. 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1人)
12. 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3. 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4. 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5. 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1人)
16. 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 (1人)
17. 山东大学体育美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18. 山东大学劳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19. 山东大学劳育工作先进个人(学生1人)
20. 拓展培养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青年教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
(二)“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从本次团支部“定级评优”中的一级团支部中产生,占团支部总数的10%左右进行上报。
(三)“山东大学优秀团员”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先进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的比例进行申报,且申报的优秀团员应在本年度的团员评议中为“优秀”。
(四)校级团委专职团干部可申报单项集体评选对应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人限报一项。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拓展培养工作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内不可兼得。
(五)参评双十佳(十佳团支部和十佳共青团员)需填写相应表格和事迹材料,一同由学院报送校团委。参加十佳团支部评选的团支部,需正常填写《山东大学先进(十佳)团支部审批表》(附件二:附件3)。最终评选形式将根据学校学生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安排,具体将另行通知,本支部的《山东大学团支部工作日志》于开学后上交至学院团委。
(六)请以班团支部为单位,将申报表及奖项相关支撑材料(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于4月18日中午12:00之前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uwhfxytw@163.com,并同时报送附件三:《团支部汇总表》。
(七)其他荣誉称号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各项申报表见附件二。
法学院团委
20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