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团委关于做好《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山大青字[2019]05号)要求,为提升学院学子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1、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1个)
2、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3个)
(二)先进个人类:
1、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2人)
2、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教师2人,学生2人)
3、山东大学优秀团员
4、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5、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学生1人)
6、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7、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8、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教师1人)
9、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学生1人)
10、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1、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2、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本科生3人,研究生1人)
13、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1人)
14、山东大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1人)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青年教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
(二)“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从本次团支部“定级评优”中的一级团支部中产生,占团支部总数的10%左右进行上报。
(三)“山东大学优秀团员”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先进团支部”和“一二三”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10%、8%、5%的比例进行申报,其他涉及学院“定级评优”具体考核内容仍然参照《山东大学(威海)团支部“定级评优”工作方案》执行,为了与校本部共青团荣誉体系一体评选表彰,本次定级评优考核仅考核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支部工作。
(四)因部分奖项已经于2018年年底评选完成,不再另行推报。主要包含以下奖项:获评2018年度山东大学(威海)“活力支部”决赛的团支部推报“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不再另行申报;获评2018年度“山东大学(威海)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学推报“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不再单独申报;“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将从本年度获评“山东大学(威海)十佳共青团员”称号的10名团员中遴选4人参评,不再单独申报。
(五)校级团委专职团干部可申报单项集体评选对应的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每人限报一项。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内不可兼得。
(六)个人将申报表及奖项相关支撑材料(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于4月20日19:00——21:00交于法学院109室,在此之前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xytzzxswyh@163.com。
所有申报表格请在链接附件中下载,请各申报同学填写表格时注意表格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