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会、各社团、各团支部:
为推进“威法品牌”塑造进程,提升学院对内对外工作宣传效果,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院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开展法学院学生优秀宣传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包括法学院团委宣传部、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全体成员,各团支部宣传委员和在社团内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虽未担任上述学生干部职务,但在学院、班级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具体评选条件的,亦可参评。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
(一)本次评选表彰设“法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法学院新媒体工作标兵”两类荣誉称号,均列入学院荣誉体系,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评选表彰“法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5名,“法学院新媒体工作标兵”10-15名。
(二)参评“法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须从事法学院宣传工作不少于1学年。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行端正,在从事学院宣传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本学年内无不及格情况。
(三)参评“法学院新媒体工作标兵”的,须在法学院团委宣传部或法学院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从事宣传工作不少于1学期,或担任班级宣传委员不少于1学年。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行端正,在从事学院宣传工作的过程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
三、评选申报
参评人员须填写《法学院学生优秀宣传工作者申报表》(附件一),在6月16日晚8点前上交电子版。团委宣传部和学生会新媒体中心的参评人员申报表,分别由团委宣传部和学生会新媒体中心负责人收集后统一上报。其他参评人员,发送至电子邮箱ycpzxm@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专业年级+姓名+宣传工作评比表彰”。
共青团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