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23年6月下旬召开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将认真总结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学生组织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增强学生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促进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院“强院兴校”的进程中去。大会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校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等方面的规划部署与具体举措;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听取、审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九届学生会、第十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二十届学生会、第十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搭建同学与学校学院之间的桥梁,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学院治理;
(六)凝聚青年力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校争创一流的历史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条件
1.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
各团支部参考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完成代表选举与推荐工作,各团支部需要对所推代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代表名单报大会筹备工作组审查。
(三)工作要求
6月15日——6月17日,各团支部推荐学生代表,同时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XX团支部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6月17日20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sdfxyzhsw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xx团支部--代表情况”。
三、大会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校发展建设,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学院治理的水平和效果,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为使学生代表更规范地行使提案权,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参考方向
1、教育教学方面。可包括学院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可包括学生综合发展、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管理制度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可包括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学院学生生活权益保障等方面;
4、其他方面。有关学院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即日起,各团支部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学院发展,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各团支部要提交至少一份提案,由团支部所推代表联名提出(若支部只有一名代表则不需要联名),发起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3、大会筹备工作组将对各支部所提交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向提案人说明原因。
(三)提案提交方式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递交采用电子版形式,各位代表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见附件3)后交由团支部汇总并于6月17日20点前发送到邮箱sdfxyzhswb@163.com,提案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xx团支部--提案方向”。
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