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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21:06

关于开展2023年法学院暑假社会实践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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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践团队、实践个人: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实施校区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学院现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的立项通知。一、总体安排(一)高度重视,做好安全防护。学院将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

编辑:新网

各实践团队、实践个人:

大家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根据《关于实施校区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学院现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的立项通知。

一、总体安排

(一)高度重视,做好安全防护。

学院将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安全联络机制,将社会实践安全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学生。同时,学院与团队指导教师将全过程做好把关指导工作,确保“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宣传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可控;做好所有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参与学生的各类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二)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学校团委将对校级立项团队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学院将加强对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项目、重点团队的支持力度,提倡社会实践项目与校区“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以及“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的对接、贯通,提高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服务成效。

二、社会实践立项资助对象

2023年学期内及暑期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均可申报立项资助。

三、社会实践团队组织要求

1、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数量不超过3人,每名教师最多指导3支团队。

2、每支团队必须由1名专业教师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3、每支团队人数控制在5-15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以岗位体验为主题的团队实际体验时间不应少于两周。

 4、每名学生最多担任1支团队的队长和3支团队的成员

四、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主题内容及专项计划

(一)实践选题方向(推荐)

团队立项主题可参考附件1《社会实践立项选题指南》

(二)校区专项具体安排

社会实践校级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7项: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新时代成就变化”专项实践活动

为组织大学生全面学习领会、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力量,学院积极组建专项实践团,通过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调研地,以宣讲、调研、演出、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实践。

(1)追寻红色足迹,赓续红色血脉,学院鼓励学生通过参观、学习、调研、实践、红色研学等形式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历史遗迹,重温峥嵘岁月,传承红色基因,从红色文化中汲取智慧。

(2)聚焦新时代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探究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重要回信精神,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开展调研,通过文字、照片、影像等形式进行整理、记录与展示,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

2.“投身社区服务,传递公益力量”专项实践活动

为学习体悟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躬身实践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现开展“投身志愿服务,传递公益力量”专项实践活动。

学院将在充分调研社区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围绕参与理论普及宣讲、红色文化传承、发展成就观察、校地创新创业、就业实习见习、社区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开展社会实践。

(1)鼓励团队充分发挥自身所长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各领域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开展支农支医支教、扶贫济困、课业辅导、扶弱助残、服务群众等服务与公益活动。

(2)动员团队投身“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三减一节”、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等活动,深入开展节约粮食主题宣讲和社会实践。

(3)鼓励团队走进社会基层,锤炼心性、锻炼品格、练就本领,服务威海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和精致城市发展。

3.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实践活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现开展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实践活动。

(1)鼓励实践团队深入基层,扎根沃土,聚焦发展成就,调研乡村治理现状,结合专业知识,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

(2)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利用数字化信息赋能乡村振兴。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身乡村振兴:参访乡村特色企业,探寻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新动能,让青春之我为基层事业赋能,让青春底色为乡村振兴添彩。

4.“添翼”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添翼”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校区拟组建20支左右“添翼”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给予已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专项资助。团队中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数若超过50%,则每支团队一次性资助1000元,团队实践活动以服务体验为主。

5.走访企业和校友社会实践专项行动

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提高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做好我校就业市场开拓和就业指导工作提升,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现开展走访企业和校友社会实践专项行动。

校区拟组建20支调研团队,每支团队一次性资助2000元,走访地点较远、时间跨度较长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加资助。每支团队至少有1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

6.“青鸟计划”大学生暑期就业见习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助力“招才引智,引凤还巢”工作,服务校区青年发展和大学生就业见习,推动实习和就业关口前移,帮助校区青年学生感知家乡、了解社会、提升技能,结合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等工作部署要求,现开展2023年“青鸟计划”大学生暑期就业见习专项活动。

(1)山东籍学生、有意向在山东省内实习和就业的学生可以通过“青鸟计划”微信小程序(注册方式见附件7,了解山东省相关实习岗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暑期实践实习岗位

(2)其他学生可以通过关注各地市县团委发布的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暑期实习、实践岗位,开展政务实习活动,或关注所在地市企业岗位充分了解企业信息、岗位职能、职业发展潜能,开展企业实习活动。

7.学科特色及其他重点社会实践专项

学院将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点,充分发动专业教师将在研或计划开展的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社会热点需求的科研项目、调研课题,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面向学生发布实践课题并参与后期指导,引导学生参与到专业教师发布的课题,建立学科专业特色实践专项。

项目后期总结阶段,积极主动探索专业项目向校区科研立项、挑战杯、互联网+等科研领域项目的转化,挖掘课题中的公益实践因子,培育校区和学院特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品牌项目。


(三)注意事项

团队可根据附件1《社会实践立项选题指南》提供的调研方向进行选题立项并填报立项申请书。若团队申报项目属校级立项或校级资助立项,则需经学院审核批准。若审批未通过,团队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进行项目转化,并提交转化后的项目申请书,此时团队降转为院级立项团队。

五、社会实践立项团队资助要求

普通立项团队与校级专项团队均具有社会实践立项资助的申报资格,团队项目申请书提交后,学院团委将审核相关材料并推选出校级立项资助团队,未取得校级立项资助的团队按其原申报项目所属类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校区部分专项计划社会实践项目由团工委及活动联合单位立项资助,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套支持。

注: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自下学期始,团工委将对所有立项团队进行结题检查,未通过结题检查的资助项目,将追回前期相关资助经费

(2)针对未申报校级资助、校级立项项目的团队,学院将根据本资助计划拟定学院资助计划,合理自主设置院级资助团队数量及资助额度,除校级资助、校级立项、院级资助团队外的其它团队,均归入院级立项团队。


六、社会实践评选奖励类型

各级各类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均可参加2023年度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团队的评选和省级优秀团队的推荐。被评为“校级优秀团队”或“省级优秀团队”的社会实践团队,学校将分别再给予每队500元和1000元的奖励,同时获得校级和省级优秀团队的项目,按最高获奖级别进行奖励。


七、附件相关要求

(一)附件填写须知

1.凡需签字的附件,不得打字,应以电子签名或者手写签名电子化等方式进行填写。

2.“青鸟计划”个人岗位实习活动的同学无需填写专项团队需填写的相关附件材料,个人需留存参与材料,同时做好反馈记录,撰写经验总结。

3.请团队仔细核查上交附件,及时上报申请材料,以便后续社会实践项目开展

(二)附件填写具体要求

(1)附件2:实践团队成员须知,必须有领队老师签字和队长签字

(2)附件3: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需填写好团队名称与所有成员电子签名

(3)附件4:立项申请书

①“申请级别”一栏,填写校级立项资助、校级立项、校级专项和院级立项其中一类。

注意:其中“校级立项资助”和“校级立项”团队需由团队自主申报,申报时只需提交立项申请书,经由学院评比后公示结果,推选出3支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和6支校级立项团队。结果公式后,评比上和未评比上的团队上交材料的要求,以下将做详细说明。

②“团队类型”选择调查研究型或服务体验型。

③“立项主题”前六项为校级专项团队的主题,院级立项、校级立项和校级立项资助团队,请选择“自主选题”。

(4)附件5:活动介绍信,立项结果公示后学院将统一发放

5)附件6:接收证明,实践过程后由团队调研单位填写,视为结题材料

(6)附件8:普通类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

类别为院级立项、校级立项和校级立项资助的团队填写附件8,在“团队类别”一栏中,下拉列表选择相应的类别。

(7)附件9:专项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

校级专项团队填写附件9,在“团队类别”一栏中,下拉列表选择相应的类别。

注意:附件8和附件9相关信息需填写正确并完整,特别是指导老师和领队的联系电话,如因填写材料影响立项结果,后果由团队自主承担。

(8)附件10:安全工作排查清单

团队自主检查并打√,团队名称、团队队长和团队指导教师及电话只需填写第一行。

(三)、材料上交要求

1、申报评比校级立项和校级立项资助团队

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只提交附件4:立项申请书,放入文件夹中命名为“申报校级立项+团队名称”,于6月4日21:00前提交至社会实践部公邮sdfxyshsj@163.com

注意:评比内容只对立项申请书打分,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填写好立项申请书。

评比结果公示后,评选上的团队立项级别为校级立项或校级立项资助,未评选上的团队自行决定立项级别为校级专项还是院级立项。无论是否申报成功,所有团队都应将完整材料于6月7日21:00之前提交至社会实践部公邮sdfxyshsj@163.com

2、校级专项

需提交附件:2、3、4、9、10

3.院级立项

需提交附件:2、3、4、8、10

以上两项,请各团队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以命名为“团队类别+团队类型+团队名称”的文件夹形式(例:院级立项调查研究型A团队)于6月7日21:00前提交至法学院社会实践部公邮:sdfxyshsj@163.com


八、其他

1.鼓励跨学院开展组队合作。社会实践立项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如果参加其他学院队伍,个人信息请跟随团队填报至其他学院社会实践部,不再重复填写。

2.社会实践过程中应做好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投稿,并定期整理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与总结。

3.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社会实践部工作人员。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团委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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