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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3日 20:20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教师三至十二级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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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师三至四级岗受聘人员聘期为三年,五至十二级岗受聘人员聘期为二年,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聘期至退休之日自然结束,聘期期满本岗位职责自动终止。二、各级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教授三级岗:1、主持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进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2、聘期内,讲授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前瞻...

编辑:张其山

一、聘期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师三至四级岗受聘人员聘期为三年,五至十二级岗受聘人员聘期为二年,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聘期至退休之日自然结束,聘期期满本岗位职责自动终止。

二、各级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

教授三级岗:

1、主持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进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2、聘期内,讲授本科生及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每年为本科生作学术讲座2次以上。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为优秀。

5、根据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6、每年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申报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奖励1项;或在聘期内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教授四级岗:

1、参与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

2、每年讲授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每年为本科生作学术讲座1次以上。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为优秀。

4、每年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副教授一级岗:

1、参与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

2、每年讲授本科生课程一门以上,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每年为本科生作学术讲座1次以上。。

3、每年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研究生的指导任务,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教学考核在良好以上。

4、每年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副教授二级岗:

1、参与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

2、每年必须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每年为本科生作学术讲座1次以上。。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教学考核在良好以上。

4、原则上每年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北图及中国社科院最新公布的核心期刊中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

副教授三级岗:

1、协助学科带头人进行专业建设工作。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合格以上

4、原则上在北图及中国社科院最新公布的核心期刊中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讲师一级岗: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良好以上

4、原则上在北图及中国社科院最新公布的核心期刊中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讲师二级岗: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良好以上

4、独立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讲师三级岗:

1、积极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

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及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合格以上

4、独立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助教一级岗:

1、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积极为学科建设献计献策。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每年听取10课时的教授、副教授讲授的课程。

3、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教学任务,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良好以上

4、独立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助教二级岗:

1、参与本学科的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

2、了解本专业的学术动态,每年听取12课时的教授、副教授讲授的课程。

3、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教学任务,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完成周四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考核在合格以上

注:本文件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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