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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1日 20:44

法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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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的对象:全院教职工及学生二、公开的主要内容:1、规划与制度。院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2、学科建设。学科建设规划的修订及实施情况,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论证、讨论情况,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3、教学工作。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及综合测评名次,在校生转学、转专业的情况,教学经费的分配及使用...

编辑:张其山

一、公开的对象:

全院教职工及学生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划与制度。院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学科建设。学科建设规划的修订及实施情况,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论证、讨论情况,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3、教学工作。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及综合测评名次,在校生转学、转专业的情况,教学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教学立项、成果申报、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推荐项目、人选及排序。

4、科研工作。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局级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原则,科研报奖的信息,教职工发表的论文数量、级别,纵横向科研经费数,科研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专家的情况。

5、成教工作。成人教育的办学点情况,组织教学情况,收入情况。

6、干部人事工作。院所室负责人的考核、任免情况;人事调动情况;职称评审的政策、过程及结果;岗位津贴的评聘标准及发放情况;年度考核、岗位职责考核的标准及结果;评优选先的条件及结果。

7、人才建设。拟引进人才的方案,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的推荐、申报情况。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加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及国内进修的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经费来源的情况。

8、财务管理。院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及各项重大财务计划;学校划拨经费及使用情况;院各项经济创收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物款的使用情况。

9、廉政建设。院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配备、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

10、工会工作。年度活动计划及工作总结,会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教职工的福利及学校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学生管理工作。“奖、贷、补、减、勤”相关规定及结果,各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及结果,毕业生就业信息,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如:院内教职工大会、学生会、公告栏、网络等。

四、组织领导:

组长:陈金钊 成员:袁相万、张景明、汪全胜、葛荃、赵沛、姜世波、牛文军

联络员:黎海鹰 联系电话:5688334

五、监督措施:

1、由联络员及时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研究后,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院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通报全院。

2、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指定专人管理。对有关举报、投诉,及时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投诉者如认为其意见得不到合理解决,可向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反映。

3、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或打击报复的,报学校处理。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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