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实践教学活动,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针对当前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我校、法学院和学生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毕业论文进行改革。
一、总体设想
1、改毕业论文集中于毕业前最后学期为平时论文写作。
2、将大学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项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3、坚持鼓励创新、公开公正、严格审查、质量为本的审查原则。
4、所有论文实行网络化管理的原则。
5、“三项活动”成果转化为毕业论文的比例控制在所有成果的30%以内。
二、具体办法
(一)可转化为毕业论文的成果范围
1、大学生科研立项成果获校级三等奖以上且评定等级为B级以上者;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校级三等奖以上者;
3、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获校级奖励者和院评一等奖以上者;
4、在全国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5、其他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二)上述成果是否认证为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皆应由院毕业论文审核小组审查确认,并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方向相关。
三、申请认证程序
1、毕业生对于符合前述要求的“三项活动”成果及其他优秀论文申请充当毕业论文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请者提交的研究成果须符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毕业论文装订顺序及字体要求》及法学院《毕业论文注释规范》。否则,将不予审核。
2、学院组成毕业论文审核小组对申请及成果进行匿名审核并答辩,对符合毕业论文要求者学院将予以公示。
3、毕业论文申请认证工作于每年10月9日——10月31日进行。
4、毕业论文审核小组由学院从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各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者中选任,各学科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四、对于未申请者或虽申请而未通过毕业论文审核小组认证者,仍必须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
五、经院毕业论文审核小组认证为毕业论文的研究成果也应当参加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六、除论文开题和论文答辩环节外,其余毕业论文写作环节皆应于《本科毕业论文网上管理平台》上完成,毕业论文实行网上管理、网上辅导(注:在网络平台未能启用前,仍采用传统方式)。
七、每篇研究成果只能由一人申请,两人以上署名者,以第一作者为申请人,研究成果版权有争议者将不予审核。
八、《全国核心期刊目录》以论文发表时颁布的目录为准。
九、本规定自2010届毕业生开始实施。
法学院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