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振兴法学院学术,鼓励教师从事科研创作,根据法学院学术发展规划以及学院实际,特设立“玛珈山法政文丛”,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玛珈山法政文丛”的资助对象是法学院老师,除“法律方法论”资助之外的学术专著,不支持教材或主编作品;如果是我院教师参与合作的作品,必须是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同时完成字数不少于作品字数的二分之一。
二、由学院与出版社签署统一协议,每年资助出版3-5本,字数为20-30万字以内;
三、学术专著统一封面印制有“玛珈山法政文丛”字样,并在专著扉页上标明:“本学术专著由法学院学科发展经费资助”。
四、作者应完全拥有该学术专著的著作权,如出现著作权纠纷事宜,应由作者个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五、该出版经费资助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著作,但如果有一定的课题资助,个人承担自有课题经费的30%,余下的由学院经费资助。
六、每年由学院发布申报通知,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决定。
七、著作出版后,须提交院资料室10册予以保存。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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