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党内法规研究会联合主办“科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研讨会,会议由我院和青岛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吉林大学、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潍坊学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作主题发言,部分学生参加会议。
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肖金明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与会议专题研讨,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谢桂山研究员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所长莫纪宏研究员致辞。谢桂山表示,科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贯彻和落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其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基本逻辑、重大意义进行学理化的阐释、学术化的表达和体系化的构建,还有需要多学科共同努力。莫纪宏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现阶段在教育领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法治理论,其阐释和讲述不仅要注重体系化的问题,还要思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运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课程体系。
来自全国18个教学科研单位的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科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主题展开精彩的交流、分享、研讨。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门课具有重要学科意义,有必要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历史脉络、政治原理、理论逻辑、实践基础、世界视野和重大意义,有效推进和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专家学者还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开设情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建设等以及各高校科研单位展开的创新性实践,展开了广泛讨论。体系、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展开交流讨论。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是法学专业课的基石性课程,对重构法学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开好这门课对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能力的要求之高、挑战之大前所未有,需要多学科沟通合作、多学校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高质量建设与发展。
会议闭幕式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主持,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冯威作会议总结。冯威指出,深入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高质量建设需要从五个方面着力,一是要坚持理论先行,强化思想引领;二是要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德法兼修;三是要坚持系统推进,完善体系建设;四是要坚持协同育人,理论联系实际;五是要坚持科技支撑,扩展教学资源,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起点、引领和抓手,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