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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2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接受媒体采访,宣传代表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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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部法律的修改,对于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两会精神,近日,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接受媒体采访,宣传解读代表法修改的相关内容。中心执行主任冯威、副主任黄兰松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认为本次代表法修改总结实践经验,...

编辑:王晓彤

不久前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这部法律的修改,对于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两会精神,近日,山东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心接受媒体采访,宣传解读代表法修改的相关内容。

中心执行主任冯威、副主任黄兰松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认为本次代表法修改总结实践经验,补充和完善了代表履职的规定,并发表了相关观点。

冯威曾任济南市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济南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她指出,人大代表参加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但在较长一个时期里,“重会议期间的工作,轻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工作中的一个倾向,而代表缺乏闭会期间履职的现实载体是一个重要原因。近些年来,各地各级人大不断加强代表“家站点”建设,为代表日常执行职务、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不仅如此,很多地方的代表“家站点”还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将代表工作与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诸多工作机制融合贯通起来。这次代表法修改吸收了地方实践的有益经验,完善了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制度。冯威在接受采访中还专门举例说,济南市历城区利用辖区内山东大学的智力资源和人才优势,组织该校的四级人大代表建立了山大路“科技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站。当济南市需要智力支持时,可直接联系工作站,从而丰富了代表们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针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方式与特点,黄兰松指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是因为集体活动有它的优势,能够保障履职活动的权威性、合法性,强化代表履职的纪律与参与度,但也要注意克服灵活不够和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她指出,无论是集体组织活动还是代表个人行动,活动的内容和实效比形式更加重要。

两位老师接受《南方周末》采访,宣传了代表法修改的重要精神,展示了山东大学四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贡献,发表了颇有价值的观点,扩大了人大制度研究中心的影响。

撰稿人: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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