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为庆祝山东大学建校120周年,由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成功举办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老龄化治理”高端论坛,共同探讨新时代老龄治理议题。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肖金明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在山东大学百廿校庆之际举办本次论坛具有特别的意义,要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探讨人口老龄化治理议题,深刻认识和把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内涵,将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方宏建会长在致辞中强调,老龄化社会治理必须依靠立法、执法、司法等一系列法治化手段解决好老年人面临的突出问题,希望学者们能从实际出发,从法学视角出发,探索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深入推进老龄化社会治理问题研究。
辽宁大学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任际教授以线上方式做了主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老龄化治理制度建设”的报告,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老龄化治理”理念与战略连接、推进老龄化治理制度建设三个方面深刻阐释了老龄化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盘棋,强调要将公平的价值观赋予到治理行为当中去,为老年人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恺悌做了“再塑孝亲理念—让老年人生活的更有尊严”报告,他认为人口老龄化治理首要引导全社会理性看待老年人并准确认知老年人心理发展的三大主要矛盾,其次要引导老年人以“自助自立”为中心,要做到“二个基本点”、实现“三乐”、保有“四老”、坚持“五德”理念。他表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老龄化治理”需要正确引导全社会的孝亲理念,因势利导构建养老责任四轮驱动机制。
河南科技大学汪地彻副教授从“新时代我国老龄社会面临的新挑战”、“对当前中国老龄社会治理研究的反思”、“中国老龄社会治理的理论再造”、“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老龄社会治理法治化体系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四个方面阐述了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老龄社会治理的法治化。青岛大学李芳副教授梳理了我国目前老年人就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政策体系,并借鉴日德等国的成功经验,从平等就业权、就业能力提升权、就业服务权、就业保障权、就业保险权、老年创业权等六个方面对我国老年人就业的权益保障给出建议。华北电力大学王恩见副教授从主导者、分配基础、分配内容、传输系统、资金来源等五个维度,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服务创新的特点、经验及启示进行了分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益副教授以线上方式分析了快速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及应对策略,他指出要从延迟退休年龄、调整生育政策、养老金入市、提高缴费率等方面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师杨永伟分析了农村代际养老责任的现状及创新模式,并提出农村代际养老责任应该从伦理性向制度化转型的观点。山东大学研究生高晓薇剖析了我国长护险制度发展现状,并建议从“公法”、“规制”、“协同”“监管”四个层面构建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视角下长护险政府责任体系。
威海市老年大学副校长罗莉莉指出,山东省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并对《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立法内容进行了分析。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文平指出,目前对老年教育内涵的界定模糊,这将会直接影响老年教育政策方向不清晰、实践模式不明确。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田佳鑫对德国互助养老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经验总结,并对我国互助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会议最后,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老年法学专业委员会主委、山东大学老年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姜爱丽教授表示,此次会议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老龄化治理为主题,为老龄化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取得了良好效果。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老年法治研究是我们的社会责任,要以加倍的努力为老年法治研究建言献策,为让老年人过上有尊严、高质量的生活,安享国家发展进步的成果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对策、法律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老龄化治理高端论坛是山东大学百廿校庆暨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建院二十五周年系列高端论坛的组成部分,来自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山东省老年学与老年医学学会、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大学、河南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威海市老年大学的共17位专家学者与40余位学生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既推动了老年法学基础学理的研究,又聚焦当下社会所面临的社会现实热点问题,为在老龄化社会治理方面的党政决策和立法提供智力支撑。同时,此次会议也是一次为创新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流本科生的成功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