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山东大学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在山东威海共同举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新公法体系”高端学术论坛。来自武汉大学、郑州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院长门中敬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松山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院长肖金明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刘松山教授以近期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主题,细致阐释现阶段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肖金明教授向各位与会专家和学者介绍山东大学的办学历史以及山东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情况,并对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希望各位专家老师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并请各位专家学者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山东大学法科的发展。
在主题演讲阶段,武汉大学秦前红教授、郑州大学苗连营教授、浙江大学陈国权教授、天津大学熊文钊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刘松山教授分别作主题演讲,共同探讨我国人民大会制度以及新公法学的前沿课题与实践难题。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学界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系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重要论述,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学术支撑。
在论坛单元研讨阶段,第一研讨单元主要围绕新公法学的理论基础和建构路径展开,吉林大学许玉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松锋副教授、山东大学门中敬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曹舒博士研究生分别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锴教授、郑州大学郎志恒副教授作评议。发言人和评议人对备案审查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宪制定位、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具体审查标准、党政联合发文中“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实践案例以及控制行政权的范式转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专家和学者一致认为应当加强对新公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探索。第二研讨单元主要围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开,中山大学孙莹副教授、山东大学黄兰松讲师、山东大学李新廷讲师、山东农业大学崔新群讲师分别发言,郑州大学法学院梁增然讲师、山东大学张伟强副教授作评议。发言人和评议人围绕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大预算监督权的实质性转化以及人大代表切实履职的对策建议等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与会专家和学者认为应当从人大自身建设入手,通过理论研究不断提升人大的工作质量。
论坛闭幕式由门中敬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党委书记汪全胜教授做会议总结,山东法学法学院(威海)院长肖金明教授致辞。大家一致认为,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和重点,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争取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新公法学研究上取得瞩目成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新公法体系高端论坛是山东大学百廿校庆暨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建院二十五周年系列高端论坛的组成部分,本次论坛既推动了新公法体系基础理论的研究,又聚焦改革热点,为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