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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0:22

法学院举办建院二十五周年“名家讲坛”系列讲座(五十七)功能性分权与中国特色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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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7点,法学院举办了第五十七期“名家讲坛”系列讲座,邀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国权教授做了主题为“功能性分权与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由我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许玉镇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朱福惠教授、我院门中敬教授受邀与谈,法学院教师、学生共计19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讲座一开始,肖金明院长和许玉镇教授对本次报告会做了简要介绍,并对陈国权教授的到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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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7点,法学院举办了第五十七期“名家讲坛”系列讲座,邀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国权教授做了主题为“功能性分权与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由我院院长肖金明教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许玉镇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朱福惠教授、我院门中敬教授受邀与谈,法学院教师、学生共计19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讲座一开始,肖金明院长和许玉镇教授对本次报告会做了简要介绍,并对陈国权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陈国权教授以权力为研究视角,重点阐释了中国建立的功能性分权体系的制度逻辑,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陈国权教授围绕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对比了中西方政治理念和政治体制的差别,对中国的公有制经济和有为政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第二,陈国权教授阐释了中国公有制经济下有为政府的权力配置,着重分析了有为政府的效率原则。第三,陈国权教授以开发区为代表的“第三区域”统合治理模式为例,对当代中国党和国家的整体化建设以及整体性之下的政治分工和分权进行了论述。第四,陈国权教授在肯定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中国法治环境问题,并对中国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即“法治悖论”做出了解释。在与谈环节,厦门大学朱福惠教授就民主集中制与功能性分权的关系、法学院门中敬教授就新三权论中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督以及司法对权力制约的定位与陈国权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最后,主持人许玉镇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再次对陈国权教授和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讲座简洁又不失深度,政治经济学与法学的碰撞更富有启迪,中西方对比中进一步深化了同学们对中国功能性分权的理解,激发了大家对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思考,有利于法苑学子拓展学术视野、提升专业素质,为日后的相关研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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