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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0:41

法学院举办“《民法典》背景下的借贷与担保制度”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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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晚7点,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威海律师协会会长、威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刘秀峰受邀为法学院师生在腾讯会议主讲“《民法典》背景下的借贷与担保制度”主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李秀芬教授主持,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代表参加本次讲座。首先,刘秀峰主任简要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的特点与其六十六年的发展历程。随后刘主任结合《民法典》重点条文,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对担保、抵押、债的加入三种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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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晚7点,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威海律师协会会长、威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刘秀峰受邀为法学院师生在腾讯会议主讲“《民法典》背景下的借贷与担保制度”主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李秀芬教授主持,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代表参加本次讲座。

首先,刘秀峰主任简要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的特点与其六十六年的发展历程。随后刘主任结合《民法典》重点条文,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对担保、抵押、债的加入三种制度的修订及影响。《民法典》增加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保证人拒绝履行的情形,并明文规定了保证人的代位权。与此同时,《民法典》否认意定独立担保条款的效力,推定约定不明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民法典》中抵押制度的变化包括对禁止留押作出软化处理,转让抵押财产由同意主义改为通知主义等。刘主任通过案例探讨,阐述了数个抵押权,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最后刘主任援引实务案例并结合裁判规则,对债务加入具体适用相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李秀芬教授做总结发言,她强调值得同学们深入思考,并代表学院对刘律师的精彩报告表示真挚的感谢。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收获颇丰,对《民法典》背景下的借贷与担保制度的最新修改和其实践运用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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