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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6日 00:00

我院张旻昊副教授带研究生参加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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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于12月3日在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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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于12月3日在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召开。我院张旻昊副教授和经济法学专业6位研究生提交论文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上,省法学会陈泽沅秘书长到会祝贺并讲话。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紫烜教授和北方工业大学张士元教授、朱苏人教授应邀到会并作主题发言。会议围绕着“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的会议主题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经济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及经济法律制度的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在会议上,张旻昊老师就《面对超越与重构——关于经济法责任理论的再思考》作大会发言,见解独到、理论扎实,得到了杨紫烜教授、张士元教授和与会者的好评。经济法责任理论是经济法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实现经济法理林研究的突破十分艰难,老师认为应该要在一般责任理论领域实现从“简单分类”到“复杂结构”的跨越,并兼顾法理上的共同性和部门法上的差异。依照“角色决定责任”的实证原则,正确把握经济法责任的多重性。从而实现经济法责任理论的创新和重构。

硕士研究生刘伟亮也在大会上作了《中国经济法与社会法混同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的发言。他认为要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经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便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其中认清经济法和社会法的关系意义重大。硕士研究生汪道平作为自由发言人,就经济法立法中法学家的作用、经济法可诉性问题及经济法责任的承担方式等问题与北方工业大学张士元教授进行交流。

会议中我院师生的表现与研究成果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赞誉,扩大了我院经济法学专业的影响。也增强了我院与山东省其他高校法学院在经济法学上的交流,有助于经济法研究的发展进步。会议也给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交流机会,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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