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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3日 00:00

汪全胜教授应邀参加中加立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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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邀请,我院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汪全胜教授参加了6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举办的中加立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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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邀请,我院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汪全胜教授参加了6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举办的中加立法国际研讨会。中加立法国际研讨会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加拿大议会开展的中加立法合作项目的内容。参加该次会议的加拿大议会代表有:加拿大印第安和北部事务部战略发展局局长帕特里克·巴龙先生,加拿大众议院法律事务副主任理查德·丹尼斯先生,加拿大议会法律程序专家爱德华·史密特先生,加拿大财务委员会秘书处法规局高级政策分析员约翰·吉拉德滋先生,加拿大议会中心副总裁、中加立法合作项目总监爱美丽特·阿米特女士,加拿大议会中心亚欧部高级项目官员伊夫·巴林诺夫先生,加拿大议会亚洲项目经理曾盟华女士等,中方代表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沈春耀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志新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主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调研员艾其来主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朱兵主任,全国人大常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许安标副主任、郭庆副主任等,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还邀请了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如,北京大学周旺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朱力宇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万猛教授、中央党校封丽霞博士、北京理工大学于兆波博士、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宋北平博士,我院汪全胜教授是此次会议邀请的唯一京外的学者、专家。同时该会还邀请山东省、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加拿大驻华使馆等约50位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该会议围绕四个议题展开,分别是“中国和加拿大的政治制度和一般立法程序介绍”、“立法规划”、“立法的成本与效益分析”、“立法后评估”。中方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沈春耀副主任为本次会议发表了“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主任作了“中国的立法规划、改革措施和其中的问题”专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处长黄薇女士作了“食品安全法制定的若干问题考虑”作了专题发言,北京大学周旺生教授作了“立法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专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副主任许安标先生则介绍了中国法律实施后评估的发言。作为国家社会科学项目“立法后评估研究”的承担者,汪全胜教授向这次会议简要介绍了立法后评估的国际发生背景,我国立法后评估兴起的直接动因,并对该课题的研究状态、取得的研究成果作了汇报。加拿大方代表加拿大印第安和北部事务部战略发展局局长帕特里克·巴龙先生为该会议详细介绍了加拿大的政治制度和立法程序,加拿大众议院法律事务副主任爱德华·史密特先生作了“政府提出和起草法案”的专题发言,加拿大众议院法律事务副主任理查德·丹尼斯先生作了“联邦议员提出和起草法案”的专题发言,加拿大财务委员会秘书处法规局高级政策分析员约翰·吉拉德滋先生作了“加拿大食品安全法的成本与效益分析”的专题讲演,帕特里克·巴龙先生还为该会议具体介绍了加拿大日落法的立法后评估。这次会议是中国与加拿大立法机构的一种交流与研讨,是非常有意义和富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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