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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4日 00:00

汪全胜教授参加“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培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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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11日,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汪全胜教授应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参加由亚洲基金会、国务院法制办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承办的“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培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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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11日,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汪全胜教授应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参加由亚洲基金会、国务院法制办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承办的“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培训研讨会”。会议邀请了中国与外方该领域的研究专家,中方专家除邀请了我院汪全胜教授外,还邀请了苏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杨海坤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的李亚博士。同时会议还邀请了外方的一些专家,他们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众治理和区域发展局规制政策处主管尼克·马莱舍夫(Nick Malyshev)、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法学院争端解决研究中心研究员、内尔林学院法学教授菲利浦J.哈特( Philip J.Harter),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洛克菲勒公共政策与事务学院国际发展中心主任马尔柯姆·罗塞尔-尹霍恩教授(MalcolmL.Russell-Einhorn)以及英特尔公司贸易与竞争政策部主任师雷德(Greg Slater)先生。会议参加人员有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译审外事司、信息中心、秘书行政综合司、教科文卫司、工交商事司、法制协调司、行政复议司等部门,还有来自安徽、山东、河南、上海、江苏、浙江等省政府法制部门约60余位代表参加了该培训研讨会。

会议围绕四个专题进行发言与讨论,分别是“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行政立法中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法、程序和规则”、“行政立法听证会的方法、程序和规则”、以及“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效性的保障和完善。”我院汪全胜教授围绕 “行政立法听证会的程序规则设计”作了大会主题发言,并就“公民参与行政立法的历史”、“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效性的保障机制”作了大会交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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