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六十年:公法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召开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存在教训与不足。总结民主法制建设六十年的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的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为回顾六十年民主法制发展的历程,概括和总结民主法制发展规律,展望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景,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宪政与政治文明中心于2009年6月6日召开“新中国六十年:公法回顾与展望”研讨会。本次会议有来自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郑州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等高校的近30名专家学者,我院汪全胜教授也应邀请参加了本次学术会议。本次会议围绕“六十年宪政历程与宪政制度的变革与发展;六十年立法成就与经验;六十年政府法制历程与政府法制的经验和规律;六十年司法改革和司法体制的变迁;新中国六十年人权与法治”等议题展开了研讨,我院汪全胜教授在本次学术会议上作了“立法后评估的回应机制”的专题报告,并对第三阶段专题“行政法的回顾与展望”的三位发言人作了评议。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展开讨论,气氛热烈,专题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次学术研讨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法学院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