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法律修辞”的第四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理论研讨会于2013年11月30日在上海学苑宾馆举办,本次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主办。开幕式上,舒国滢、罗培新和陈金钊教授先后致辞。
我院焦宝乾教授做了题为“西方古典时期法律与修辞学教育及其影响”、张传新教授做了题为“把法律作为修辞的限度”、孙光宁博士做了题为“指导性案例的文本论证策略”的主题发言。吴丙新教授对第一单元做了点评。另外,山东大学(威海)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博士后夏卫国、博士生李亚东也分别做了大会发言。我院一些博士生、硕士生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12月1日,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举办了“法理学的性质”学术讨论会。本次会议召集国内有代表性的70后、80后青年才俊进行专题研讨。焦宝乾、孙光宁先后做会议主题发言和评议,与学界同行做了深入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