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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10

我院举办“新兴学科背景下法律方法的发展趋势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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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由我院主办的“新兴学科背景下法律方法的发展趋势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理事会议,在山东大学(威海)学术中心召开,我院部分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幕式由副院长刘军教授主持,汪全胜书记代表我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专家表示欢迎,并向专家们介绍了我院近期学科发展情况。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处长吴丙新教授在致辞中对专家学者们长期以来对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相关工...

编辑:黎海鹰


1124日,由我院主办的“新兴学科背景下法律方法的发展趋势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理事会议,在山东大学(威海)学术中心召开,我院部分师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副院长刘军教授主持,汪全胜书记代表我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专家表示欢迎,并向专家们介绍了我院近期学科发展情况。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处长吴丙新教授在致辞中对专家学者们长期以来对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相关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在大会主旨发言阶段,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进行了题为“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的主题报告。陈金钊教授指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认知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实验心理学和概率论等新兴学科,揭示了法律推理的语用性、开放性、场景依赖性,从而推动了法律逻辑的“实践论辩转向”。这些新兴学科不仅为法律逻辑研究提供了新视野,为法律逻辑的拓展指明了新方向,同时也为人工语言形式的法律逻辑规则向自然语言形式的法律思维规则的转换提供了新思路。在法律方法论领域,学者们应关注新兴学科背景下法律思维规则的研究。

在主题发言阶段,来自十余位学者分别围绕“法律逻辑”、“法律规范词的解释与运用”、“法律人思维”、“原则裁判”、“法律发现”、“习惯法的司法运应用”等多个论题介绍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学者们畅所欲言,相互之间进行了充分的意见交流,会议气氛积极而热烈。

在理事会议阶段,我校吴丙新教授、烟台大学张平华教授、山东大学魏治勋教授、山东科技大学赵玉增教授及研究会的各位理事们各抒己见,对法律方法学科的未来发展献计献策。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将由山东政法学院承办,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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