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法学院在204会议室举办玛珈山法律方法论坛第182期“法学的德性转向及其意义”学术讲座,讲座嘉宾为吉林大学法学院杜宴林教授,由孙光宁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杜宴林教授从现代法律规范的伦理反思入题,认为在过去五十年中,整个现代法律规范伦理领域,居于正统地位的流派是德沃金为代表的道义论与波斯纳为代表的功利论。这两种理论仅仅重视了行为主体的行为本身,却忽略了介于原则和行为之间的一个环节:由行为主体的品格、情感等决定的行为动机。因此,现代法律需要实现德性转向。接着,杜宴林教授对现代法律德性转向的基本要义进行了详细阐释。他认为现代法律德性转向的理论前提是法律的欠确定性;这种转向以行为者(尤其是法官)的德性为中心;关注法律推理中的特殊主义与实践智慧。接下来,杜宴林教授分析了现代法律德性转向在司法裁判领域的具体应用。从实践角度探讨了“薄”与“厚”二元司法实践的德性观。最后,杜宴林教授立足中国实践,解析了现代法律德性转向的中国意义与前景,并提出了这一研究值得继续深入探讨的相关问题。
本次讲座,杜宴林教授立足法哲学视角,既有理论讲解,也有案例解析,讲解深入浅出、语言诙谐幽默,不仅开阔了大家的学术视野,也使到场老师、学生思想深受启迪,享受了一场法学前沿的学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