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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6:07

我院举办“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学术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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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一行九人出席在山大(威海)举办的第二届党内法治高端论坛并访问法学院。晚上,王伟国主任在网络楼报告厅作题为“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初步研究报告”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本硕博学生以及来我校参加党内法治高端论坛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加报告会,肖金明教授主持报告会。王伟国主任首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学界关于...

编辑:黎海鹰

12月21日,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一行九人出席在山大(威海)举办的第二届党内法治高端论坛并访问法学院。晚上,王伟国主任在网络楼报告厅作题为“作为法学新范畴的党内法规:初步研究报告”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本硕博学生以及来我校参加党内法治高端论坛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加报告会,肖金明教授主持报告会。

王伟国主任首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学界关于党内法规的研究总体情况,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内法规建设的新课题,对党的主张、党规与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党内法规框架体系的两个“1+4”等重要概念、关系、基本论断和制度实践做了具体说明。王伟国认为,党内法规作为法学新范畴的时间节点应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内法规作为中国法学的新范畴,是中国法学研究和中国法治理论深化的一个新的逻辑起点,已经成为重要的法治概念,依规治党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应当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同作为当代中国法学的研究对象、基本范畴,同时作为与国家法律紧密相联的制度现象,作为政治学、党建学的研究对象和重要范畴,它呈现交叉学科甚至独立学科的特性,法学与政治学、党建学等应当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党内法规学作为交叉学科的发展,进而形成独立的新兴学科。在报告会互动阶段,对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学生的连续提问和追问,王伟国主任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做了精彩的回应。

肖金明教授在报告会总结时感谢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对山东大学党内法规和法治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支持和帮助,对王伟国主任的报告进行了概括和评述,高度认同对党内法规研究现状和走向作出的判断,认为面向新时代中国法治实践和中国法的体系重构,必须进一步提升党内法规研究学理化水平,加快党内法规学学科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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