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9年6月5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条例》包括海上交通安全规定、海上休闲规定、海上搜寻救助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该条例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针对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实际制定的,有威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受威海海事局委托,我院以姜世波教授为首的立法团队全程参与了这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团队接受委托后,对上位立法和各地方立法进行了深入研究,编纂了《〈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起草立法参考资料汇编》,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确立了本次立法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与威海海事局一道南下江苏、浙江、福建、深圳等多下海事局进行调研,了解先进治理经验。并多次召开论证会和各部门征求意见会议,先后七易其稿,最终起草的条文草案获得委托单位、威海市法制办、威海市人大的认可。草案案文经威海市人大通过立法程序经修改后采纳。团队圆满、高质量的完成了立法任务。
据悉,我院因积极参与威海市地方立法很早就被威海市人大确立为立法服务基地之一,我院已经先后参与了《威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立法,积极参与了山东省、广东省乃至国家体育总局的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并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机构,相信未来将会更多地参与地方以及国家的立法工作,为中国法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